以下文章僅供參考,文中所提到的資料會因人而異
多元成家不可行 傳統婚姻制度需大力維護之道理
2014/10/17
文/王中和
我們要了解,現在有一群極少數人,主張打破傳統男女兩性,而代之以「LGBTQ」做性別分類的思維模式,而所謂的「LGBTQ」的這群人,無論在國內外社會,正是以公然宣傳「同志多P一夜情、第三性公關、戀童、花心、反串、公廁四腳獸、愛滋病毒、肛交、假陽具、拳交、SM(性虐)、戀物、情境誘惑、色情影視、通姦、亂倫、群交、濫交、軍隊同性戀」來展現其性慾,這些人是以「不正的性」破壞社會倫理道德、正常秩序的一群人。
(一)「LGBTQ」的性別分類對社會有極大負面影響
「LGBTQ」他們在各種同志遊行中開始展示色情、展示情慾、展示身體,毫不在意主流文化對「LGBTQ」這群人「教壞小孩、太露骨、色情、不堪入目、下流」之類的批評。他們所反對的還包含了「正常男女夫妻」「正常性愛一對一」、「性的血緣生殖模式」,這三者(男女婚姻、一對一、血緣生殖模式)就是以倫理道德為基礎的傳統婚姻家庭制度。
「LGBTQ」的B是雙性戀,這就是擺明成立家庭後,必有小三,對配偶不負忠貞之義務,若兩男兩女能結婚,加上雙性戀無忠貞無責任,三男或三女是否也能結婚呢?社會是否要繼續爭論此事呢?異性戀是否也能重婚除罪或多夫多妻呢?
「不正的性」能帶來親子和好、夫妻和好與父母和好嗎?子女看到父母有「不正的性」,或是父母看到子女有「不正的性」,請問會升起什麼感覺?夫看到妻有「不正的性」或妻看到夫有「不正的性」,請問又會生起什麼感覺?兩男或兩女組成的家庭,他們所發展的「不正的性」,請問會給收養的子女帶來什麼感覺!
這些人帶動社會無知者,尤其是青少年,推翻傳統性別分類,讓人人花了很多力氣,懷疑自己是男還是女,搞這種無聊的問題,還當一回事去研究,帶動性別困惑,對無知青少年產生洗腦、廣告、催眠、誘惑之效應,無異剝奪下一代正確的婚姻觀。
少數人打破婚姻是由男女構成的傳統觀念,而且就是要鼓勵讓更多無知者,廣泛的去試探各種性行為,達成完全的性解放之目的。而完全的性解放,就是要毀掉家庭,甚至要達到人人男不男、女不女,讓下一代分不清男女,才好乖乖進入收養家庭,不會去懷疑兩男之假家庭與兩女之假家庭,有何不正常,讓傳統一陰一陽、一夫一妻、一父一母的家庭,成為令人淡忘之歷史。
大家心知肚明,家庭毀了,教育垮了之後,我們看到的是罪惡感很深的社會,人人變得沒能力,大家深陷無可奈何,社會分裂,上下交相責怪。濫用自由,無法溝通,經濟衰退,人口結構老化,世代交替不正常,年輕人焦慮沒有未來,情緒不正常,心煩意亂,現在又主張男男(或女女)結婚要入法,不正常的行為,要變成正大光明的人類制度,這絕對是個毀婚滅家的重大因素,一個社會對罪惡的覺察力,已經低到可以接受家庭制度的以假亂真,可說是已達極其不幸的地步。
(二)傳統家庭受到挑戰是對國家社會的嚴重傷害
現在台灣在2013年薪資倒退至十六年前的1997年水準,四小龍台灣最慘(其實已經沒有四小龍這回事了,只有三小龍)!但怎不反省台灣離婚率也攀升至亞洲第一,世界第三了。生育率全世界倒數第一,人口老化的速度是全球最快的。家和萬事興,家敗萬事敗,結果導致長期經濟搞不好,已是民怨沖天!
家庭垮則教育垮,現在社會又是百物不興,百廢待舉!老百姓天天在爭論自己的性別是哪種「LGBTQ」有何意義?國家制定法律,助長人民對性別的困惑和爭論有何意義?
家庭動力是一切的根本,男女兩性陰陽調和是擺在前面的大經大法,「LGBTQ」的性別分類將造成對幼兒青少年之洗腦效應,讓對性別疑神疑鬼或神經緊張的氣氛繼續在社會中發酵、擴大,造成各種壞影響、壞作用的社會空間,最後將造成殘酷的事實,通姦除罪化,鼓勵婚姻中的不貞與不忠,對各級教育的影響就已經是夠荒謬了,我們社會還需要這種允許同性戀公然結婚,混淆家庭倫常價值的萬惡法律嗎?
個人有問題,通常都是家庭有問題,而家庭有問題,都會有祖先的模式,祖先父母自己與兒孫,常常是毒性教條代代相傳,所以我們自己要成為解決問題的方案,不要讓上一代的問題,又延續到下一代,非但不能解決,又更加受苦受難。
家庭是生命成長與社會健全的根本,我國儒家甚至有「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」的說法。嚴格講,從我國這個文化主流而言,尤其是孔孟主流,破壞婚姻與家庭幾乎等於毀滅天倫的極大過失。婚姻制度與家庭倫理可說是一切道德內涵之基礎。
去觀察一個人的家庭,就透露了很多事,包括基因、遺傳、特殊才藝、命運模式、心痛事件等等等等,內容豐富,美不勝收,惡不勝收,醜不勝收,實在太多內容可以觀察出來的,家庭的榮耀,光照後人,而家庭的罪惡,唯有徹底實踐五倫八德的家庭倫理以對治之。因此家庭正常非常重要!
(三)傳統婚姻制度與下一代子孫幸福息息相關
就孔孟之道,儒家立場而言,實在沒有立場同意任何形式的男男結婚或女女結婚,婚姻制度神聖,關係千秋萬代,家庭結構,絕對不可混亂,這點是孔孟儒家重要的基石。
性慾和情慾的結果不能導致社會上的正常倫理關係,這種性慾和情慾表現就是破壞人性的,不能立一個以承認不正常性慾和情慾為基礎的法律,因為此法就是一個不好的教育典範,這就是對教育體制的破壞。
太強調情慾或是性慾,必然會解構家庭,把一個完整的家庭生命活動,拆成愛情、婚姻、性和生小孩四部分,各自獨立,愛情不導致婚姻關係,性慾也不導致倫理的內涵。
把家庭倫理道德解構後,平視男男情慾、女女情慾與男女情慾,把倫理道德的意義都去掉,真正做到性愛平等、性別平等。然後就是性愛天堂,以至於男男性愛、女女性愛、人獸性愛一律平等的動物世界!
假定,假定同性戀的人口比例僅是百分之二到三,而且每年統計數字皆很穩定,或是不同社會的統計數字都很可信,則為了滿足這個比例上這麼少數人的私慾,就破壞或混淆了具有教化意義的男女婚姻與家庭制度,從儒家的道德意識看來,代表著有這個想法的人類社會,嚴重墮落,已漸喪失了生命的意義與價值,不能把握人類社會的繁榮興盛之道。
(四)倫理道德解構人類將沉淪為動物
男男(或女女)結婚能建立起來什麼倫常關係呢?實在看不出來!沒有生生化化,生兒育女,就是沒有倫理關係與道德內容之可能性。沒有家庭倫理,權利義務不明,就是沒有責任。沒有責任感能成就好的人類家庭或社會嗎?
揆諸人類歷史,家庭是以小孩為中心而凝聚的,只有婚姻沒有小孩,嚴格而言並不構成家庭。同性別之婚姻建築在必須收養無血緣關係之小孩為前提,才能建立家庭,這種家庭能算是正常的家庭嗎?家庭不正常,則下一代受到不正常影響,法律能夠助長這種不正常的假家庭嗎?
法律上把「男女」「夫妻」「父母」都取消,改成「雙方」「配偶」「雙親」,這是在強迫摧毀傳統之倫理道德、善良風俗,使得傳統夫妻關係裏頭失去崇高之應然理想,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以及媳婦公婆的關係都建立不起來了。五常德和八德都建立不了!在這裡頭要怎麼講起心動念,誠意正心?這是在摧毀文化、摧毀人類。
同性戀不能結婚嗎?自認是同性戀者,照樣可以男女結婚、生兒育女、擔任父母職、組成家庭,並沒有喪失人權的問題;很多同性戀曾有異性婚姻或伴侶,而且他們也享有傳統家庭的保障,這是同性戀者生活的事實,而且同性戀自己私下決定要「在一起」,嚴格講,法律也管不著。男同性戀私下在一起就算了,女同性戀也是一樣,現在還要公然變成制度,改變傳統婚姻和家庭的定義,倫理道德將大受影響。
(五)同性婚姻不屬於人權範疇
現在是傳統對家庭的定義,同性戀主義者,想要立法另外詮釋,想要爭奪和變亂對家庭意義的詮釋權,這個實在無法苟同。重新定義婚姻和家庭的解釋,並非是人權的內容。而且基於保障傳統家庭,歐洲人權法庭已通過同性婚姻不屬於人權的範疇。
憑什麼幾千年來對家庭的定義,是有父有母;有夫有妻;有男有女;現在竟要改成模糊的雙方、伴侶、配偶,我只想接受:family is 「f」ather 「a」nd 「m」other 「I」 「l」ove 「Y」ou。這個傳統對家庭的定義,這個定義代表絕大部份人的生活方式。這種絕大部分人的生活方式,正是憲法所明確保障的「維持社會秩序和增進公共利益」。怎能說是無關呢?
家庭裡頭就是要有真父母、真夫妻、真男女;而不是用「雙親、」「配偶」、「雙方」來欲蓋彌彰地遮掩假父母、假夫妻、假男女。現在要把父母模糊化為雙親,或是夫妻模糊化為配偶,或是男女模糊化為雙方的法律,其實暗地偷偷改變了對家庭的解釋和定義。
這個對家庭的詮釋權,我們有權利去維護數千年來的傳統對家庭的解釋和定義,來保障和增進我們的生活,以及依著這個對家庭的傳統解釋和定義,我們來保護和增進下一代的生命。反過來說,國家法律公然改變家庭定義,對傳統正常家庭必會造成不良作用,這會動搖倫理關係,人類社會的道德價值、權利義務與責任感也必大受影響,立刻會讓絕大多數人失去生活上的確定性。
所以這不是反同性戀的問題,這是無法同意某些有心人想要變亂對家庭意義的詮釋。對國家社會而言,這根本是來亂的。仔細觀察他們,這些同性戀主義者和同性戀是有所區隔的一群,就連同性戀者也未必贊成去進行那些同性戀主義者所主張之觀念。
現在有一些少數人,想混淆社會組成的道德性內容,基於男女兩性生理成熟、自然結合,所產生夫妻與親子的倫理關係,全部被少數人倡導的「LGBTQ」所混淆,這叫鄭聲亂雅樂,惡紫奪朱,使得整個社會無法再談五常德與八德,傳統倫理綱常的意義,是維繫社會讓人心安定的重要道德基礎,將整個受影響而改觀。
(六)破碎家庭造就下一代破碎人生
誰都知道,家毀了,非常嚴重,人生幾乎等於完蛋了!上一代破壞家庭,而期望下一代自動走出陰影,非常困難,接受現實的結果,就是有樣學樣,子女以模仿父母親的行為,代表對父母親的尊敬,若上一代家庭不但沒有創造優點,反而極力破壞,下一代只有學習到壞的部分。家庭制度毀了,國將不國,人亦將不人。現在不是敵人來毀滅我們的家庭,是自己要做出消滅自己的行為。
嚴格講,嚴重的社會問題或精神罹病問題,都是繞著家庭問題在打轉的,甚至腫瘤,治安惡化,失業,也都與家庭問題互為因果。而現代家庭問題的核心,與性氾濫和第三者介入,有密切關係。
如果倫理,關係與親少年都出了問題,嗑藥、愛滋、黑道當然應運而起,經濟不景氣,傳染病流行,種族、宗教、國境衝突可指日而待,最後就是會牽涉到陰謀論,引動思想、真理和宗教的紛爭。當前全世界的嚴重問題,不就是這樣出現的嗎!
傳統家庭已經受到小三,色情,娼妓,性氾濫,享樂主義,煽情節目,大都會壓力、經濟不景氣的威脅,台灣家庭在客觀的現象上遭遇到:少子化(2010年為全球總生育率最低國家,僅有0.895)、高離婚率﹝離婚率冠亞洲國家冠)、低結婚率(不婚:結婚據逐年降低)、單親家庭(單親家庭大幅成長,依內政部統計,台灣2010年單親家庭555,086戶,其中女性單親家長占73.84%,10年間單親家庭增加48.30%。關於單親家庭之形成原因,未婚或離婚所致者更達59.55%)。不婚、不生、不養、啃老者越來越多,單親、棄養、人口老化日益嚴重。
現在又來了同性戀主義者,想根本變亂傳統家庭的定義,真是雪上加霜。家庭發揮著太多的功德,提供人類最大的治療與平安,傳統家庭的崩毀,絕對是未來人類最大的夢靨!
(七)國家法律是社會的重要標準與典範
男男結婚,子女來自收養,以後法律上,父母改成雙親一、雙親二,夫妻改成配偶一、配偶二,這是個對人類深具破壞性,且意義重大的模倣和混淆,夫妻關係與親子關係整個變質,五常德與八德都毀掉了,對儒家所堅持的意義與價值而言,無異是訴說著「人還像人嗎」?
孔孟儒家是要把人類接近動物之情慾導入道德,趨向聖潔,現在男男或女女也能組成家庭,且制定法律正式支持這種性關係,則情慾的不好和家庭的好,以後都講不下去了。這種法律對社會教化而言是很壞的示範。
積非成是的法律,只會影響文化與生活中判對是非對錯的能力,尤其對未成熟的青少年教育而言,有很壞的影響,若制定法律支持這種同性或雙性的性關係,也就是法律不以人為主,而以破壞傳統家庭倫理綱常的不正性慾關係為主,傳統社會支柱五倫、八德、五常德的基礎動搖,整個教育體制將無法再講倫理學了。
倫理道德是大經大法,百姓日用而不知,倫常可不是日行一善,也不是青年守則,也不是新生活運動,也不是教條校規,也不是施恩不忘報,但失了倫理道德,價值泯滅,人類淪為動物,不折不扣淪為造糞機器,我們的社會能通過這種破壞教育的男男結婚,女女為伴之法律嗎?
我們實在看不出來,同性戀模仿異性戀也要成立的婚姻制度,此婚姻能從天性與血緣開始,產生倫理、綱常與五倫、八德之關係嗎?若是這個問題回答不出來,則此婚姻牽涉的當事人,也不過是假丈夫、假妻子、假父母、假兒女,最後成就的是個假家庭。
(八)同性戀婚姻無法產生天性血緣倫理綱常
而此假家庭中,祖先系統的影響,會很難觀察與很難評估,不但讓會子孫欠缺對祖系的觀察和反省,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的倫理道德,也將流為具文。
因為是假血緣、假血統,使得親子兄弟之間,並未見到天性顯露,發乎自然。這種失去天性的假家庭、假血統,再來混淆真家庭、真教化,使得性慾或情慾氾濫的過失無從警覺,真家庭的幸福,真教化之涵養,也無從體會。
這種承認破壞倫常的性關係的法律,對社會與教育有很壞的影響,家庭完蛋與教育完蛋,這個社會離同歸於盡的那一天也不遠了。
佛洛依德認為任何心理疾病與性慾有關,孔孟儒家則不如此說,因儒家以家庭所蘊涵的五倫八德、道德意識對治之,事實上這是觀察點從道德意識切入或從性慾切入的角度問題。觀察點從道德意識切入像是儒家,或是觀察點從性慾切入,像是佛洛伊德,其實這是一體兩面的,從罪與業的觀點講淫亂與情慾的不好,例如佛教和基督教,和從道德意識來講家庭的好,例如孔孟之道,這可以是中西哲學用不同角度的觀點,來維護家庭的說法。
孔孟儒家一脈相傳的認為,若生命的內容裡沒有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」。沒有「君子之道,造端夫婦」,後面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」五倫八德都建立不起來,「仁義禮智信」五常德無處安立,孝(父子)悌(兄弟)忠(君臣)信(朋友)禮義廉恥(夫妻)等八德,都沒著落。
(九)結語
不論同性戀或是異性戀,破壞倫理綱常、五倫八德的社會道德基礎,就是不對,所以這絕不是針對同性戀而言的,異性戀的通姦雜交與性病傳染,照樣是破壞家庭的,把性慾、情慾導向家庭倫理和道德意識,實施高度教化,轉凡夫為聖賢,這是宇宙間最有價值的一件事,而難度也異常的高,必會遭受到極大的困難與考驗,但不講倫理道德的社會,精神病患的比例將愈來愈高。
沒有道德的內容,這算甚麼人生?沒有了道德的內容,人生又要如何成長呢?這就是傳統儒家的道德意識的內容表現。不正的性、假愛、假血統、假家庭,不過造就了假生命,這不足以頂天立地,也沒有浩然正氣,開不了國家民族太平之路。